米哈游法务部今天终于发公告了:那个告博主黎某(就是“番鼠鉴赏家”)的名誉权官司,二审结果出来了。维持原判。黎某得赔50万。还得在B站、抖音、快手、小红书这些地方,公开道歉。

说实话,我觉得这50万赔得挺冤?不对,是挺冤大头。看看米哈游法务部披露的那些事儿,黎某为了那点黑流量,真的是啥都敢干。长期在好几个平台开小号,专门搞事情。
你看他干了啥?用那种特别难听的脏话骂米哈游,还顺带把《原神》《崩坏:星穹铁道》《绝区零》的玩家全喷了一遍。这操作,真的服气。
而且,他发的游戏评测,片面得离谱。故意误导玩家,煽动大家吵架,让社区对立,甚至诱导玩家退游。最恶心的是啥?人家还接第三方商业订单。靠诋毁别人来博眼球,然后赚钱。这吃相,确实难看。
话说回来,米哈游之前也没闲着。投诉、举报、诉讼、报案,一套组合拳打下来。后来报警,警方认定他歪曲事实、造谣、扰乱秩序。已经给他治安处罚了。这就叫证据确凿。

法院的逻辑其实特清晰:黎某做视频,不是为了分享攻略,也不是为了监督。就是为了赚钱。商业目的太明显了。用侮辱性词汇,用不合理标准踩低米哈游,引导玩家退游。这早就超出了正常评价的范畴。这就是侵害名誉权。
考虑到米哈游的品牌声誉,侵权影响范围,还有黎某的过错程度。法院支持了米哈游所有的诉求。一审判赔50万,公开道歉。二审终审,维持原判。
这案子给所有搞“黑红”的博主提了个醒:流量不是法外之地。靠抹黑起家,迟早要还。你觉得呢?
FAQ
米哈游诉“番鼠鉴赏家”案最终判决结果是什么?
二审维持原判。黎某赔50万,还要在多个平台公开道歉。
法院认定黎某构成名誉侵权的主要依据是什么?
主要是他为了赚钱,手段恶劣。用侮辱性词汇,引导退游,超出了合理评价的界限。
黎某此前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?
是的。警方认定他造谣、扰乱秩序,已经依法治安处罚了。
